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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应届毕业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12-05-07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日前,黑龙江省军区、教育厅联合组织的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视频会议在我校召开。大庆市军分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及五区四县的教育局、武装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这预示着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指出,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对于提高兵员素质,优化兵员结构,加快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对于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增强大学生服务国防、服务国家和人民的意识和责任;对于拓宽青年学生磨砺品质、丰富阅历、增强体魄、健康成长的途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今年的主要预征对象是以各级各类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为主。对应征者的年龄要求,高职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会议要求,要在4、5月份集中开展预征宣传动员,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让每个学生都能及时获知征兵政策和预征信息,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军队建设;在预征对象离校后持续跟进做工作,及时提醒预征对象在10月底前报名应征;狠抓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落实,加强政策和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地将补偿代偿的费用发放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入伍毕业生手中。
    在优惠政策方面,黑龙江省籍应届毕业生入伍除享受国家给予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享受在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退役后3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增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役期满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等相应政策优惠。
    会议还要求,要建立预征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送和定期通报制度,努力完成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人员占男性毕业生总数5%的目标任务。